双11大促越来越,你是不是被商家的各种促销给搞的头昏脑胀?

对于双11各种花里胡哨的促销,经济日报今天发文称,岂能因“双11”练成福尔摩斯。为了参加“双11”,消费者不仅要弄懂比奥数还复杂的满减、满赠、红包、礼券规则,还得把自己练成福尔摩斯,识破其中的套路。这不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是放心消费应有的良好环境。

对此,台经营者首先要承担主体责任。其次,监管部门也要监测大促期间可能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中消协最发布的“双11”消费提示,着实给剁手党们泼了一盆冷水。“促销规则套路复杂”“直播带货良莠不齐”等问题层出不穷,最关键的是,根据消协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一些商家的“双11”促销价格与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几天,消费者关于“双11”先涨价后降价、虚假促销的投诉数不胜数。在此,有必要请商家、台和消费者重温去年“双11”前夕出台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双11”全年最贵,消费者找谁说理?首先,台经营者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台发现商家在统一组织的促销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这在法律法规上压实了台监督商家的主体责任。

监管部门也要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监测大促期间可能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应坚决查处,及时曝光。

说实话,现在很多消费者并非真为了便宜个几块几角钱,参加“双11”无非是凑个热闹。但消费者的信任一旦被透支,他们可就要“不买立省100%”了。

其实在这之前,有关部门也发出了相关提示:“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