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以来郑州持续多日遭受暴雨袭击,其中20日16~17时降雨量达到201.9毫米(mm)。消息转来,第一反应,感觉这简直不可思议!此前所知造成惨重损失的“75·8”暴雨,最大小时雨量为198.5mm。
求证为可信之后,联系在日本与中国台湾的朋友,得知日本1982年7月23日的长崎水灾,夺走299人生命,暴雨中心最大小时雨量187mm,至今仍为日本城市水灾中小时雨量的最高纪录。台湾大学教授张仓荣亦发来相关数据,其最大小时雨量纪录为1974年7月6日214.8mm(澎湖), 其次为2010年10月21日200mm(苏澳), 但前者是发生在外海离岛上。
故张仓荣也认可,“这个(郑州)是破了陆地测站的纪录了!”一个千万人口级的省会城市遭受到创纪录的特大暴雨,灾情之重刷新了人们的经验认知,也引发了如何更好应对城市型水灾害的沉重思考。
极端天气下尤需警惕城市型水灾
7月中旬,当欧洲暴雨洪水达到破纪录规模时,笔者曾担忧:“月初当北美热浪达‘千年难遇’时,我曾说要警惕极端天气的连锁反应。这话应验在了近日欧洲的大洪水上。下一个极端,会否转到亚洲来呢?”当时笔者曾想,全球天气系统紊乱达到极端量级时,不会轻易平息,亚洲该防范下一只“黑天鹅”了!没想到,一语成谶!
郑州此番降雨虽然与“75·8”暴雨的极端量级相当,但两者并无多大可比性。“75·8”是强台风深入内陆,到伏牛山区后滞留徘徊,形成超常特大暴雨,冲垮两座大型水库和数十座中小型水库,造成极其恶劣的溃坝洪水;而这次郑州暴雨,台风“烟花”还在千里之外,却与异常过早“北跳”的副热带高压配合(7月北美高温就与此有关),形成了高效稳定的水汽西送通道,且未达山区就将暴雨倾盆扣在了郑州头上。
虽说降雨量能在郑州破纪录,大大出乎人们所料,但是当千万级人口的大城市遭受极端暴雨袭击,基于对城市型水灾害基本特性的认识,其灾难之严重、应对之艰难,又完全是可想而知的了。
目前仍处主汛期中,台风“烟花”登陆,人们亟待深化对城市型水灾害特征的认识,全力做好风险防范。
城市型水灾害具连锁性、突变性与传递性
前述长崎特大暴雨造成的水灾,暴露出许多传统水灾不具有的特征,从而建立起了“城市型水灾害”(都市型水害)概念。其基本观点是,现代城市的正常运转对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城市空间的立体开发与资产密度的空前提高,以及向高风险区域的扩张等,都使现代城市暴露出了在洪水灾害中的脆弱性,从而对防灾体系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美国南部,因灾死亡1833人,新奥尔良市因堤防溃决全城被淹。相比之下,1993年密西西比河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为180亿美元,而这次一座现代化城市因水患遭受灭顶之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0亿美元,加上间接损失超过1200亿美元。
现代社会中,城市型水灾害的威胁对象、致灾机理、成灾模式与损失构成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并表现出连锁性、突变性与传递性的特征。
其一,连锁性。现代城市中,交通、通信、互联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与排水治涝防洪等系统在关键点或面上一旦因灾受损,会在系统内及系统之间形成连锁反应,使城镇化区域更容易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导致受灾范围远远超出受淹范围,间接损失甚至超出直接损失。其二,突变性。城市洪涝调控与适应能力增强,可减轻洪涝损失;然而一旦暴雨洪涝规模超出工程防控能力限度,便会出现损失急剧增长的现象。其三,传递性。现代工业体系中产业链更广泛而紧密,远在灾区之外的企业,会因上游企业受灾而承受传递的风险。
认清城市洪涝风险的连锁性、突变性与传递性,是强化洪水风险管理与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
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6.1%提升到2020年的63.9%,城镇人口从4.59亿增长到9.02亿人;与此同时,城镇建成区面积从2.24万平方公里扩展到6.03万平方公里。规模空前的城镇化进程对我国防洪抗旱形势产生了全局性的深远影响。一方面,城市向低洼易涝区和山丘区扩张,加剧了洪涝与山洪对城市的危害,2006年以来,“城市看海”几成常态。
另一方面,农村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农村和偏远地区堤防常年维护与汛期抢险的能力明显削弱;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率的提高,一旦从事集约化经营的种植养殖大户遭灾,面临的将是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水旱灾害已构成区域返贫的潜在推动因素,风险不容忽视。
应对城市型水灾害的策略与建议
对于城市型水灾害,尤其当暴雨洪涝达到超标准的规模,完全依靠工程措施控制是很难的。客观地说,像郑州这样极端暴雨的灾难规模,远超防洪排涝工程的调控能力,是对应急响应体系与能力的实地检验,也对韧性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明确城市的高风险点。城市遭受不同规模超标准暴雨洪涝的袭击,受淹范围与危险程度是明显不同的。运用现代化的暴雨洪涝仿真技术,可以给出不同规模及不同组合条件下的城市洪涝风险图,据此识别出水深、流急的高风险点,为应急决策与响应提供基本的依据。
其次,健全与完善分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的体制机制。分级预警涉及灾害种类、危及的范围、危险的程度与紧迫性。我国已经建立了蓝、黄、橙、红四级预警体制,气象、水文、国土、应急等多家部门根据各自的分工与掌握的信息分别发布暴雨、洪水、地质灾害与防汛等预警信息,但是这些“有字无图”的预警难以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所理解。另外,我国也已建立起自然灾害的四级响应制度,编制了四级响应的各种预案。但是这些预案大多未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且多年未针对变化环境进行过任何修编,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尤其针对郑州这种创纪录的暴雨,实际规模已经大大超出通常意义上的红色预警级别,更无相应预案可循,这也是本次应急反应迟钝的原因之一。
第三,全面加强抢险救灾、转移安置的能力建设。面对超标准规模的城市洪涝灾害,要全力搜救死伤人员,为因灾陷入困境的人与家庭提供帮助,尽快恢复城市生命线系统(交通、通信、网络、供水、供电、供气等),保障城市基本生活用品的供给,尽快排除关键区域的积水,恢复与保障医疗系统的正常运转,做好卫生防疫,清理与处理好倍增的水灾垃圾等,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也需要全社会的动员与参与。没有平时的准备和足够的能力建设,再好的预案,也可能无力实施。
第四,恢复重建应考虑更具灾害韧性的要求。大灾之后的恢复重建,如果只求恢复原样,当下次灾害来临,仍难免再次成为水毁的对象。针对气候、环境的变化趋势,灾后重建中如何使社区以及城市更具适应性与耐淹性,是韧性城市建设中必须把握的机遇。
最后,大灾之后,务必认真总结与反思,找出水灾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与新的迫切需求,为修订与完善相关法规、创新防灾减灾与减轻风险的运作机制、健全灾害风险管理与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基本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