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带有自动摄录、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可视门铃走入越来越多的家庭。然而,智能门铃为自家带来安全、方便的同时,也给邻居带来了困扰,甚至引发了邻里纠纷。在自家门口安装可视门铃,究竟是否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安装前需要征得邻居同意吗?
遭遇
安全和隐私发生碰撞
刘女士和邻居两家门对门。今年7月,邻居家安装了一款智能可视门铃,可这个新添置的高科技设备却让刘女士倍感焦虑。
这款门铃具有红外夜视、实时查看、自动摄录、人脸识别、云存储等功能,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用手机打开智能门铃的APP,就能随时掌握家门外的所有情况;只要有人在门铃前停留超过15秒,手机APP上就会收到提醒信息。
两家入户门的距离只有两米左右,对面智能门铃的摄像头正对着自家大门。只要刘女士家有人进出,对面智能门铃就会亮起蓝灯,开始自动录像。一想到自己每天进进出出或是有亲友来访,都被一双眼睛“盯着”,刘女士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买了什么东西,谁来过我家……所有这些行踪都被他家了如指掌。就如同有个人站在你家门口24小时盯着你。”刘女士认为,对门邻居安装的智能门铃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个人隐私。
刘女士也曾通过多种方式找邻居沟通,可邻居却觉得,自己安装智能门铃,目的是保护家人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不同意拆除。
双方各执一词,为此闹了两个多月,还找了物业、居委会,甚至报了警。但是,物业和居委会都没有执法权,只能从中沟通调解;民警也上门进行了协调,可双方谁也不愿妥协,邻里关系变得更僵了。
争论
装个门铃需要邻居同意吗?
近年来,智能可视门铃走入了越来越多的家庭。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智能门铃的价格从百元到千元之间,多款门铃的介绍上都宣传,产品具有“高清大广角,门外看得更全、更清晰”“智能人脸识别,快速判断访客信息”“视频云存储,随时随地查看门铃拍摄的视频记录”等功能。亲民的价格和丰富的功能,让越来越多家庭选择了这些智能产品,多家店铺的月销量都在1000个以上。
在商品评价的“问大家”一栏中,有关智能门铃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的问题,被屡屡问及:“想安可视门铃,邻居会不会觉得被监视,侵犯隐私?”“装了之后邻居会有意见吗?大家跟对面邻居打招呼了吗?”“可视门铃安装在楼道里,违法吗?”
对于这些疑惑,大家的观点不一。多数人认为,安装可视门铃前,应先征得邻居的同意。一方面,邻里之间要相互理解;另一方面,安装门铃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隐私。因此,必要的提醒告知是需要的。“我安了一个智能门铃,对面邻居说侵犯他家隐私权,限我两天拆除,不然就砸了。”一名买家留言说。
但也有人认为,安装智能门铃与否是自己的事,邻居无权干涉。“走廊是公共区域,不存在侵犯隐私权。”
尴尬
智能门铃之争谁来化解?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居民在公共区域安装带有监控的设备并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紫云家园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接到刘女士投诉以来,物业曾7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物业将该事件上报业委会,物业、业委会、安全监管部门和双方业主又进行了五方调解,但沟通结果仍不理想。
“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起到协调沟通的作用。”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几经沟通,装门铃的邻居同意拆除门铃,条件是谁来拆门铃,谁就要对门铃和门漆的完好性负责,损坏了就要负责赔偿。可刘女士不同意,认为谁安的就该由谁来拆,两方继续僵持不下。
记者咨询了智能门铃的经销商。“可视门铃配备的人体感应传感器是可以设置侦测距离的,分为1米、2米、3米三档。当侦测距离设置为1米时,只有在门铃1米范围内有人活动,门铃才会自动拍摄,这样邻居进出门就不会入镜了。此外,可视门铃安装者也可以通过移动安装位置、进行遮挡等方式,避免侵犯对门邻居的隐私。”
“因安装智能门铃而引发纠纷,物业协调不了的,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民警上门调解。”紫云家园所在地的警方表示,安装智能门铃,是否损害他人权利,是否构成违法,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一方构成了违法事实,可以由警方出面进行拆除。
说法
智能门铃不能影响他人隐私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业主的进出记录、会客状况等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如果智能门铃客观上可以监控、摄录邻居的进出记录和会客状况,则涉嫌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其安装应受到一定限制。当事人在使用智能门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避免或减少对相邻方的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否则需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我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即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行使权利时,应减少给相邻权利人生活带来不便,避免对他人权利造成妨碍。因此,彭律师建议,安装智能门铃最好主动告知邻居,争取获得其理解和同意,并尽可能地根据自己房屋楼层的结构布局,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及位置,可以考虑在特定角度安装挡板,缩小视野。
“现实生活中,不同人对于隐私的关注程度和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过程难免有别,由此产生不同的认识也实属正常。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充分沟通,各方均在合理限度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妥善化解矛盾,共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彭律师建议,如果双方确实协商不通,可以到法院提起相邻关系诉讼,法院会调查安装智能门铃是否对相邻方的隐私或个人信息的保护构成现实威胁,是否对于相邻方的权益造成实质妨害,判定是否应当予以拆除或者调整安装位置。
“法律往往会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对新生事物往往缺乏法律的制约,智能门铃就属于新生事物。”彭艳军律师补充道,法律法规虽未明确规定,但业主是有权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一个居民小区的管理规约对该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则业主都应该遵守,物业也就可以行使管理权了。本报记者 褚英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