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票简称:瑞丰银行,601528.SH)存在向不具备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