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升审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为七章四十六条,修订后为十章九十九条,增加了六十四条,修改了三十六条,并新增“监督管理”“特定实体审计”“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和跨境审计”三章。财政部介绍,本次修订涉及面广、修改条款多,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草案围绕加强行政监管、规范行业发展的目标,针对日常监管机制不完善、对行业“潜规则”整治规管不力等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特定实体审计监管,提高资本市场审计质量。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等目标,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不足、独立性不强、审计质量不高、损害行业声誉等问题,建立特定实体审计监管制度,营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执业环境。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执业环境,培育执业质量高、内部治理水平优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按照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的原则,针对行政处罚标准偏低,民事赔偿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五是规范跨境事项管理,服务对外开放。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形势和跨境融资需求,结合国际惯例,针对跨境执业、跨境监管合作等事项,提出相应措施,规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活动,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