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0月19日电(郭其钰)记者19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自2021年10月20日起,浙江正式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长三角区域内跨省工作、学习、生活的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2021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长三角全域范围内全面推行。
据了解,过去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还需要监护人陪同,长期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较为不便。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便民措施推出后,群众在各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就近受理点即可申请,免去跨省两地来回跑的苦恼。”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领证更快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受理单位窗口领取和邮递方式领取,制证周期大幅缩短,并依托长三角区域统一相片库建设,实现照片一次采集、共享应用。
其中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免费办理,选择证件邮递的,相关费用按照各地现有政策执行。如浙江省公安机关为受理制发的证件提供免费快递。
据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上述试点城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该项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