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平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平银保监行处〔2021〕7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伪造《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平凉监管分局依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对中国人保财险平凉市分公司予以1万元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

(二)使用过期或者失效保险许可证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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