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中新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赵建华)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在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已陆续推出100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促进创新主体孵化。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创业资金聚合。2018年9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征增值税。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今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进一步为企业增添创新动能。

——支持技术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对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优惠。对软件产品实施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尤其是对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政策出台后,税务部门多措并举、精准服务,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减税降费是支持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为制造业企业减负担、壮筋骨,用减下来的“真金白银”,持续增强企业的创新活力。

小微企业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它们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常常面临资金紧缺、用工困难等问题。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逐年加大,有效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创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到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截至今年7月,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再减半政策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分别新增减税181.26亿元、140.25亿元和36.07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税务部门推出的一系列税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新技术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定向扶持和精准发力,极大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也为“十四五”时期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了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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