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佳木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佳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存在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内控制度不健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佳木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