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70.3万户,较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6.1%、24.8%,显示中国经济仍然保持较强韧性。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税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所谓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是指办理工商登记后,首次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在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税务总局持续对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今年前三季度,虽然受疫情汛情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影响,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增速略有放缓,但仍呈现数量增加、结构优化和就业容量扩大等特点,显示中国经济仍然保持较强韧性。

一是数量增加。分季度看,一、二、三季度,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279.2万户、345.1万户和346万户(第三季度分月份看,7、8、9月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110.4万户、117.6万户和118万户)。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70.3万户,较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6.1%、24.8%,两年平均增长11.7%,其中领用接受发票、办理有税申报的相对较活跃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793万户,占比达81.4%,反映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活跃度是比较高的。

二是结构优化。前三季度,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占比分别为5.6%和6.2%,较2020年同期分别提高1.9个和0.8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1%,特别是航空航天器设备制造业、电子和通信设备业同比分别增长32.3%和28.8%,反映制造业向高端化、数字化转型保持较快势头。

三是就业容量扩大。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141.6万个(包括新增就业和既有就业人员转岗),较2020年同期增长25.1%。其中,新办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210.7万个,新办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岗位641.3万个,分别同比增长25.2%和21.6%。

黄运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落实好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措施,持续推进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不断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营商环境的优化。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介绍,今年以来,税务总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在问计问需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上,聚焦办实事解难题,推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00条措施,目前已经落实90%。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标对表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年底前100条服务措施100%落地,结合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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