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级各部门来讲,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治理,是一道必答题。而对于各级审计机关来讲,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守护好国有资产、资源,是一堂必修课。
近日,新修订的审计法将国有资产、资源等纳入审计范围,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对国有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权。
国有资产、资源是国家的发展之基、民生之本、生态之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积累了庞大的国有资产。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资源,国家通过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措施,让国有资产“家底”更实、国有资源“成色”更足。同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国有资源遭破坏,国家重视审计监督“利剑”作用,建立“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架起一道防护屏障。
但是,国有资产、资源规模庞大、分布广泛,加之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管理不够规范、监督不够有力、责任不够落实、底数不够清晰等,带来一定程度的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源损毁等风险,一些国有资产、资源被违法侵占、违规处置,令人痛心不已。《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中,金融资产配置仍有脱实向虚倾向、资产风险管控不严格、资产统筹调剂不到位、违规出租(借)或处置资产等问题。因此,对于各级各部门来讲,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治理,是一道必答题。而对于各级审计机关来讲,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守护好国有资产、资源,是一堂必修课。
分级分类监督,让审计更加有的放矢。应细化各层级审计机关的责任链条和清单,对国有企业资产、金融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等,分类建立审计监督操作细则,构建行之有效的审计组织和方法体系,开展常态长效的审计“经济体检”,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不留死角,织密审计监督网。
善于十个手指“弹钢琴”,增强审计整体性、系统性。应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运用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以“一盘棋”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的源头监督和全链条管控,通过资产盘点、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远程监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手段,明晰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等,让管理更精细、监督更高效。
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应坚持问题导向,反映和揭示在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关注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发现和研判突出矛盾与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建议,助推责任部门强化制度“硬约束”和“防火墙”作用,完善多元化运营模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既需要信心,也需要战术。应加强监督协同,建立完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各有分工,同向同力,实现在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成果共享、信息公开等层面的贯通与互补,提高监督效能,共同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坚韧硬实力。(郑茂霞 孙现富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