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讯 今日,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301149.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隆华新材每股报24.80元,涨幅146.28%,振幅129.00%,换手率72.82%,成交额8.88亿元,总市值106.64亿元。

隆华新材主要从事聚醚多元醇(PPG)(简称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系国内专业的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公司产品涵盖软泡用聚醚及CASE用聚醚两大类产品,其中软泡用聚醚又包括POP及通用软泡聚醚两大系列产品。

本次发行前,韩志刚直接持有隆华新材39.67%股份,韩润泽直接持有隆华新材21.79%股份,韩志刚与韩润泽系父子关系且签有一致行动协议,为隆华新材的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

隆华新材于2020年12月3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3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发行人股权分布较为集中,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担任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治理存在的风险;(2)为保障公司治理有效性采取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2015年7月,发行人发生两次出资额转让,隆基伟业转让予韩润泽的价格低于韩志刚转让予淄博隆兴、淄博隆华、淄博隆盛的价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隆基伟业转让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隆华新材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尹鹏、祁俊伟。隆华新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亿元。

隆华新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74亿元。隆华新材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7亿元,分别用于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隆华新材本次发行费用合计6045.8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5081.84万元。

上市公告书显示,隆华新材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0.13元,同比增长112.38%,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1-9月,随着国内疫情受到控制,下游需求恢复,与此同时,公司大力开发海外市场,公司2021年1-9月境内外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而2020年同期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销量不及本期所致。此外,受主要原材料环氧丙烷等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基于公司的产品定价机制,公司2021年1-9月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在销量及售价共同影响下,公司2021年1-9月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

隆华新材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亿元,同比增长179.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亿元,同比增长197.02%,主要原因系2021年1-9月公司销量、营业收入等均大幅高于上年同期带动经营利润增加所致。

隆华新材2021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15.07万元,主要原因系随着本期销售收入的增加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加大了原材料的采购付现费用所致。

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履行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预计期间的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财务预算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隆华新材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约为39.54亿元至43.70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89.35%至109.2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24亿元至2.47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91.98%至112.1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22亿元至2.45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19.39%至142.49%。

隆华新材表示,公司预计2021年经营业绩较2020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共同影响所致。一方面,公司产品销售定价采取紧盯主要原材料成本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相对高位,导致公司产品售价总体相对2020年度较高,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公司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已经投产,2021年度,公司大力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深耕国内市场,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实现大幅上升,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实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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