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

数据是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

数字经济引领信息时代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开启新篇章,全球数据呈爆发式增长,数字资源如同“新石油”,正在成为各国经济发展和产业革新的动力。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数字日益显示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数字技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大势所趋,是当今世界以经济和科技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抓住这个关键就抓住了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详细】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以史无前例的深度重塑社会生产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持续深入,网络数据从单纯的信息记载形式,逐渐发展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利益形态,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和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甚至有人提出,“得数据者得天下”。【详细】

互联网时代更需要“数据守护”

现实中,一些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忽视数据安全,随意处置数据,甚至利用数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频频出现。网络数据利用是一把双刃剑,其利持续呈现,其弊不断显现。没有网络数据安全,就谈不上网络安全,就会危及国家安全。保护网络数据安全,不是要挖断“道路”、与合理利用“割席”,而是走好数据安全和合理利用的“钢丝”,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征求意见稿》强调网络数据分级管理、个人信息处理必须遵循必要原则等,都是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求得最大公约数。【详细】

在传统监管理念中,政府政策法规和法律需要考虑周全,出台后长期稳定执行,不能“朝令夕改”。然而,数字时代数据治理,监管对象和监管环境都在快速变化,特别是平台规模大、数据交易量大,垄断问题和其它不正当行为易于产生,影响快速蔓延,大而不能倒的问题特别突出。因此,监管制度和政策法规不要总是寻求长期稳定,不要总是寻求全面完善,不要总是寻求普遍适用,而是应该及时敏捷出台,及时修改完善,及时迭代升级,甚至可以一事一议,一个平台一策。【详细】

平台企业要做到“守土有责”

数字时代,大型平台构建起局部市场,有众多市场主体在其上从事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平台上大量生产者消费者聚集产生的交易海量且高频,要处理的纠纷和各种问题数量巨大,远超出传统政府监管能力,事态变化之快速也远超出法律调整的节奏。由于这些传统的制度秩序部分失效,平台就只能承担起维护产业圈中秩序的功能,成为了其协作圈内的“有形之手”,构建起平台的自治秩序。【详细】

《征求意见稿》是向互联网企业“喊话”,企业要弄明白、听进去、动起来。无论是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个人信息收集的基本规定、互联网平台数据处置的基本规范等基本操作,还是大型企业应成立数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数据安全培训计划等制度建设,都是针对企业发话。互联网企业要有网络数据安全意识,要有保护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要时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利用个人信息、网络数据时合法合规、合情合理,避免侵权风险。【详细】

(综合广州日报、北京日报)

微言大义:

@顶先生:支持加强个人隐私管理。

@诺式媒女: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被滥用了。

@用小呆:希望能尽快实行。

@路数:我们能做的,是让这个信息交换过程变得更可控,造福社会而不是毁坏人们的生活场景。

@读书写字:在个人生活、商业利益、社会治理之间寻求可能的平衡。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随着越来越多的生产、生活场景数据化,数据将承担更多重任,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数据法治时代,安全与发展的失衡,后果可能不堪设想。捍卫数据安全,就是在守护美好未来。解决发展中的安全问题,正是为了让数据产业在有序和安全的轨道上更好地发展。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筑牢网络数据的安全大堤,织密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大网,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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