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讯(记者杨奇奇)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显示,1批次高姿澎湃沁润晶莹水不合格。

图片来源:国家药监局

通告显示,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实际生产企业为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姿澎湃沁润晶莹水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一般化妆品的菌落总数限值为≤1000,而此次不合格产品被检出7.4×1000FU/ml,也就是限值的7.4倍。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责成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曾有两次历史行政处罚记录,一次因添加了未经审批的配方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一次因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相关法律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图片来源:天眼查

记者查询资料显示,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了800多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中包括高姿、赫拉、芊嘉、安妍雅等多个知名化妆品品牌。公司共有九个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陈凯旋,持股占比65%。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