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6日电 (赵斌)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研究中心主任、GIP秘书处北京办公室负责人程琳在参加中新社国是论坛之“能源中国”时发言称,未来30年绿色低碳投资需求约为485万亿元人民币。

程琳说,这些资金绝大部分将通过动员私人资金的形式予以满足,目前的绿色金融标准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全包容转型金融,不能很好地支持高碳企业转型。所以既需要用现有绿色金融工具支持符合现有绿色和零碳标准的项目,还要通过转型金融支持高碳企业和高碳资产向低碳、零碳的转型需求。只有先理顺转型金融,才能保证所需资金“融得到、管得住、花得值”,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融资机构和企业的多方联动。

明确转型技术路径,制定转型金融标准

程琳认为,首先,作为规范资金用途和防范“洗绿”风险的重要手段,明确的转型金融界定标准不可或缺,要保证转型目标可衡量、可报告、可核查。程琳建议,获得转型融资的企业应该披露转型路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或经济活动的碳排放和碳强度的变化,即转型目标的实现情况;解决就业等产生的其他环境、社会效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应对措施。

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前,我国多数金融资产及其支持的经济活动中,绝大多数都亟待转型。

程琳认为,在此过程中,需要推出各类支持转型的金融产品,包括转型基金、并购基金、转型贷款、转型债券、转型担保等各类融资工具,也可以探索使用债转股的手段来支持转型。其中,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转型基金将发挥关键的作用。

程琳还建议,综合运用各类配套措施,设置适当的激励机制。

以煤电企业转型为例,在向新能源为主的业务转型过程中,需要土地供给、可再生能源消纳、碳排放权交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融资和金融监管方面,可以考虑借鉴央行再贷款对于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设立支持转型金融的专项政策;在财税方面,对于积极主动转型的高碳行业企业,可考虑允许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并对转型融资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有关部门要对主要高碳部门转型所需要的配套措施进行梳理,及时出台一批有实效的措施。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社会资本对转型投资的回报率的预期,从而激励更多的金融资源参与低碳转型项目。

程琳认为,应参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模式,由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级的绿色转型基金,专门为需要进行绿色和低碳转型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提供融资支持。

加强转型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

面对气候转型所需要百万亿元的资金需求,除了国内资本市场,境外资金也是我国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和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

一方面,境外资本市场欧元、美元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境外投资者对于转型融资产品兴趣浓厚,吸引外资可以在有效增加资金来源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低碳转型是所有国家共同面临的挑战,既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新的绿色科技创新。

在引入境外投资者的同时,可以引入一批国际领先的低碳绿色技术,提升我国的低碳科技水平,并促进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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