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 陈溯)近日,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相关支持政策进行介绍。

中国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当天表示,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面临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严重、生态修复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等不利局面,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社会资本的参与的机制尚未有效形成,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参与渠道不畅通、支持政策不明确、回报路径不清晰等一些实际问题。”王广华表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重点明确了“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的政策创新。

王广华表示,此次《意见》鲜明提出了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允许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对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明确了可以选择的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3种不同参与方式,通过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者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等获取投资回报。

《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可以参与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矿山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各种类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获得相应的生态产品价值回报或者政府投资。

王广华表示,《意见》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明确相关政策,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激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将抓好贯彻落实,形成良好工作机制,确保《意见》落地生效,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加生态保护修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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