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梧银罚字[2021]7号显示,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统计报表;延解、占压财政资金;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漏报投诉数据四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9.5万元。
资料显示,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12777%。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梧银罚字[2021]7号显示,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统计报表;延解、占压财政资金;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漏报投诉数据四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9.5万元。
资料显示,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1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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