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昨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3期)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酒类、蜂产品等5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安徽井府酒业有限公司(滁州市)生产的井府家酒,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313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500mL/瓶、46%vol,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4日。安徽井府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蚌埠、滁州、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井府酒业官网显示,安徽井府酒业有限公司座落在皖苏两省交界金陵山下全椒县陈浅工业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63000平方米,公司现下辖:井老四酒厂、井府酒业营销公司、富民养殖场、富民养殖场、富民饲料厂、富民水产品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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