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2月24日电 (高志苗)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以沪伦通为起步的境内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即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为稳妥做好各项业务准备,保证业务顺利推出,上交所依据《监管规定》制定了配套业务规则并于24日晚间发布。配套业务规则对中国存托凭证上市条件、开放融资功能后的上市预审核安排、交易与跨境转换机制、持续监管要求、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以及全球存托凭证个别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上交所介绍,交易所不断优化境内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沪伦通开通以来,先后已有华泰证券、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家上交所上市公司成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累计融资58.4亿美元,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交所表示,未来将继续推进国际化战略,持续深化完善跨境合作和互联互通机制,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高效地服务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