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开播的两部影视剧接连出现超前点评的荒诞现象。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前集中涌入,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

中央网信办网站相关通知页面截图  

买“水军”潜规则早该清除

近年来,大众接受信息的模式呈现移动化、迅捷化、碎片化、互动化等特质,反映在文化娱乐方面尤为显著。于是,满足这些需求的评分网站,逐渐成为大众选择影视作品时参考的“风向标”,以及观看后表达观点的“布告栏”。然而,在评分网站为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片方为影视作品买“水军”却成为潜规则,不少宣发经费落入了“水军”的口袋。【详细】

“超前点评”现象将文娱领域存在已久的“水军”控评问题赤裸裸地展示在了公众面前。在文娱领域,“控评”主要指粉丝在社交媒体中,为了塑造明星的正面形象,维护偶像利益,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评论,以形成对舆论走向的控制。在新媒体时代,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全民性、平等性等特征,控评的领域和范围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详细】

“水军”控评助推流量崇拜

网络水军、粉丝养号,扰乱行业秩序,误导大众的审美倾向。观影后在网络平台进行打分和评价是不少网友的习惯,由此形成的影视剧评分也成了未观看观众进行观影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在当前的影视市场,作品的分数越来越成为判定“好剧”的标准之一,而随着影视评分的影响日益扩大,网络评分平台也成了被“水军”盯上的生意。“未看先评”的怪象背后,不只有被资本驱使的商业“水军”,还有为爱刷评的饭圈粉丝。偶像参演的作品评分高,就能成为一个有底气的代表作;评分低的话偶像就会被嘲笑演技差,粉丝为了冲高分就会组织“养号”和评分。这些违背“先看后评”原则的非正常评分背后,多数是“水军”弄虚作假的手笔,这些“水军”已成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详细】

在演艺行业,当本应相对客观真实的评分因“水军”控评走样,无疑会进一步助推流量、数据崇拜之风,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因有当红艺人参演而评分虚高,一些用心之作却因缺乏“爆点”而无人问津。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文艺创作生态堪忧,优质作品恐将越来越少。

事实上,“水军”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该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见,无论是粉是黑,有组织的刷分行为都侵害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详细】

多方合力从根源上治“水”

溯本清源需要多方合力重拳出击,摧毁“控评”灰色产业链,精准打击处于这条灰产上的各方得利者。国家应加强对平台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甄别“水军”的技术手段,抓出隐匿在网络上的“水军”及其背后“雇主”,同时完善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对参与“控评”的每个人都做到相应的问责,让违法者接受法律的惩罚。只有当“水军”需要为其行为付出足够的高的代价时,才能从根源上治“水”。【详细】

为了更好地打造清朗文娱环境,要有效利用法律手段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真正让法律发挥利剑作用。同时,监管机构要明晰职责,加强监管,不断健全舆情监测机制,针对“水军”控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网络言论环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也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平台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影视行业组织也要完善自律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防范和抵制违法行为。当然,每个用户也要提高媒介素养,自觉识别抵制不良信息,理性客观地审视网络信息,不做网络信息傀儡,维护良好文娱生态环境。【详细】

(以上综合法治日报、工人日报、东方网、红网)

微言大义:

@Romojo_萝卜可可:是得好好整顿了!

@心悦君兮陆悦夕:还有刷黑评的,处理一下吧。

@Melon瓜瓜1118:这“生意”算是让娱乐产业做明白了。

@花开荼靡:这剧还未播就可以评分就有点离谱了,为什么不能播完再开评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荒唐的“超前点评”背后,是“网络水军”黑灰产利用文娱作品评价机制进行的无底线营销。这些“控评”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传播秩序,更有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和非法经营。久而久之,行业“唯流量论”的风气将更为严重。无论是恶意差评的“黑水军”,还是“为爱发电”的粉丝,都应明白,复制粘贴的“刷评”无法淹没大众正常的欣赏水准。要促进影视行业良性发展,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治“水”。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