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日照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日银罚字〔2021〕第3号、4号)显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统计数据存在虚报、瞒报;个别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按规定期限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罚款99万元。

袁玲玲对日照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对其处3万元罚款。

根据《山东银监局关于核准袁玲玲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监准〔2018〕90号),2018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袁玲玲日照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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