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1月13日电 据“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提出制定实施《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合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等指导性规则。
《措施》共从五方面提出32条措施。其中提到,上海将制定实施《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合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性规则,及时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运行规范,以跨前服务强化预防式监管。
《措施》明确,上海在浦东新区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形式审查的行政确认模式。市场监管部门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此外,2022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制定实施“免罚”“免强”清单。在广告、价格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免罚情形,探索制定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3.0版。同时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采取强制措施所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台配套制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对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评估制,推进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