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6日讯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CZ20220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为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山西晋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杏花酒。
2021年12月6日,南京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网购方式在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拼多多店铺名称:兴旺酒行)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山西晋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杏花酒(规格型号:450ml/瓶酒精度:53%(V/V);生产日期:2006-12-09;委托生产企业:山西杏家春酒业有限公司)。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3日对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住所地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查明该地址实际为成都某眼镜有限公司所在地,未查见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且该眼镜公司所挂营业执照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抽样单位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代码不一致。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金牛区汇天下食品经营部列入经营异常信息,并于2021年12月28日将案件信息移送第三方平台拼多多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晋川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更名为山西成兆兴酒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白酒生产;配制酒;农产品收购;太阳能光伏发电;食品经营:零售:食品、酒。
山西杏家春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车志强,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