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有哪些羽绒被不合格

□本报记者 刘文静

为持续关注羽绒羽毛被产品质量,更好地指导消费,河北省消保委近期对市场上销售的20款羽绒羽毛被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

本次比较试验涉及20个样品,这些样品均由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线下商场和线上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其中线下大型商场(北国商城、信誉楼)7个,线上电商平台(京东、天猫)13个。按羽绒羽毛被种类来看,羽绒被18个,羽毛被2个。价格从279元至2399元不等。

结果显示,20个样品中,“水星”“梦洁宝贝”等15个表现较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CELEN”“绒妹妹”“北极绒”等5个样品与标准要求存在偏差,主要问题是填充物羽绒成分不符、充绒量不足、绒子含量较低、蓬松度偏低、面料纤维含量与标称不符、产品使用说明标注不规范等一项或多项问题。

3个样品羽绒被中的鹅绒成分不足

羽绒分为鹅绒和鸭绒,同等条件下鹅绒比鸭绒保温性能更好,价格也相对更高。因此,市场上存在以鸭绒冒充鹅绒、以鹅绒鸭绒复合制品冒充鹅绒制品的现象。本次试验的18个羽绒被样品中有11个明确标识为鹅绒被。按照QB/T 1193-2012“标签为80%及以上绒子含量的鹅绒仅需要进行鹅/鸭绒区分”的规定,鸭毛绒含量应小于等于15%。检测发现,“CELEN”100支春秋被、“绒妹妹”羽绒被、“SIDANDA”HeatFit-鹅绒地暖被3个样品的鸭毛绒含量大于15%,意味着鹅绒成分小于85%。其中“CELEN”100支春秋被鸭毛绒含量达到了51.7%,远远超出其标称值和标准规定,标称鹅绒被名不副实。检测结果也显示,“绒汇良品”“铭都家居”“富安娜”“ROYALCOVER”“M-J BABY梦洁宝贝”“安睡宝”“宜庭”“水星”等8个品牌的样品鸭毛绒含量均小于15%,符合标准要求,表现较好。

有充绒量不足和绒子含量不达标情况

羽绒制品保暖效果与多种因素有关,最主要有羽绒填充量及羽绒的绒子含量。羽绒制品中填充物的实际重量称为充绒量。充绒量多少,直接影响羽绒制品的保暖程度,填充越多效果越好。QB/T 1193-2012标准要求,充绒量允许有5%以内的偏差率。检测发现,“绒妹妹”羽绒被标称充绒量为1700克,实测质量偏差率为-22.9%,充绒量明显不足。其他样品均在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以内,表现较好。

羽绒制品起保暖作用的主要是绒子,绒子在羽绒填充物中的含量百分比称为绒子含量,是衡量羽绒质量优劣的关键指标。绒子含量达到50%的才能称为“羽绒”制品;绒子含量小于50%的只能叫做“羽毛”制品。绒子含量越高,保暖性也就越好。有些羽绒制品很轻薄却很保暖,就是因为绒子含量较高。按照QB/T 1193-2012标准要求,绒子含量不同,可允许偏差值也不同,如绒子含量30%的鹅绒鹅毛被允许有-3%的偏差,绒子含量90%的鹅绒鹅毛被允许有-5%的偏差。检测发现,“CELEN”100支春秋被标称绒子含量95%,按标准允许-5%的偏差,绒子含量应不低于90%,然而实测值仅为3.4%,偏差巨大;“雅鹿”50白鸭绒冬被标称绒子含量50%,实测值仅为20%,偏差较大。“绒妹妹”未标注绒子含量,未做检测。

羽绒的蓬松度也能反映羽绒的保温效果。在充绒量相同的情况下,蓬松度越高,保暖性也就越好。检测发现 “CELEN”100支春秋被蓬松度不符合要求。

“北极绒”毛含量较低 不符合标准

本次比较试验,“北极绒”“皮尔卡丹”两件明确标称为羽毛被(鹅毛被),填充物应为100%羽绒羽毛。两个样品均未标注绒子含量,对羽毛检测中,发现“北极绒”样品与标准偏差很大,其中,羽丝含量标准值应≦5%,实测值为49.2%;损伤毛标准值应≦5%,实测值为14.1%;杂质标准值应≦3%,实测值为6.4%,说明该件样品毛含量较低,称为鹅毛被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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