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昨日晚间,九安医疗(002432.SZ)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天津证监局近日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和董事会秘书邬彤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九安医疗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发给该公司的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关于对刘毅、邬彤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2】5号)。
经查,2022年1月7日,九安医疗披露称,公司于北京时间2022年1月5日晚间收到了美国FDA安排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RADx项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 剂盒针对Omicron变异病毒的测试性能实验报告,并称该报告显示“iHealth-Covid-19 Antigen Rapid Test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
深交所对上述公告内容予以关注。2022年1月12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九安医疗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包括该实验中病毒样本CT值的具体含义、是否存在以部分样本阳性检出率来混淆全部样本阳性检出率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实验结果是否可以代表总体情况等。
2022年1月15日,九安医疗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称公司之前披露的“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其中“最大”的含义即是代表小于等于21.59的样本可以100%检出,大于21.59的样本无法100%检出,并称该实验“全部实验组样本阳性检出率:CT值≤21.59时可全部检出,CT值22.86时可60%检出,CT值≥23.87时完全不能检出。”九安医疗在2022年1月7日仅披露了部分检测成功的实验结果,未对全部实验结果进行披露,披露信息不完整。
天津证监局表示,刘毅作为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邬彤作为九安医疗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刘毅、邬彤二人在任职期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刘毅、邬彤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刘毅、邬彤二人于2022年2月18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九安医疗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据经济观察网,从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月14日,约两个月的时间里,九安医疗股价从每股约7元起步,截至2022年1月14日收盘,每股超过75元,涨幅超过10倍,一度被医药行业称为“2021年度妖股”。
而从2021年11月16日至今,九安医疗发了12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7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深交所也对九安医疗下发了3份关注函和1份监管函。
截至今日收盘,九安医疗每股报56.91元,涨幅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