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人社部22日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社保基金监管,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汤晓莉提到,专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和救急款,但在某些人眼里却成了“唐僧肉”。近年来,我国社保事业蓬勃发展,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惠及人群越来越多。但相对的,管理链条也越拉越长,让信息不对称,监管难覆盖等管理漏洞暴露出来,这也导致欺诈骗保、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乘虚而入。其中,又以骗取医保基金最为触目惊心。

事实上,定点医疗机构一直是欺诈骗保的高发地。2020年底,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医疗机构涉嫌骗保问题被曝光,一条灰色利益链也随之浮现。从中介搜罗人员住院,到医生为其量身定做假病历,再到假患者领钱住院,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病房是空的,骗保是真的。而像这样的欺诈骗保事件并非个案。国家医保局最新曝光了2021年首批欺诈骗保的9件案件,其中3件就为医疗机构欺诈骗保,其余6件为个人欺诈骗保,也涉及参保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与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可见,在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之下,“有利可图”便成为某些定点医疗机构监守自盗的原始动力。

欺诈、逐利只是骗保的一面,其另一面则是腐败。若不是自动取款机因长时间运行触发系统报警,衡南县人社局农保中心征缴股股长阳某可能依然逍遥法外,心安理得地套现着逝者的社保卡。在这起案件中,让人瞠目结舌的,不仅仅是其离谱操作和涉案金额,更有监管职能部门的层层失职、失守。这也暴露出,当权力不受限制或制约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权钱交易、滋生“保护伞”等腐败问题。

从医疗机构亲自下场欺诈骗保,再到人社局干事利用职务之便套现,种种骗保等违法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除了有涉案主体人员主观认识不足的原因之外,更与当前社保基金监管体制、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对此,一方面,正如此次人社部所提出的,要深入实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加大力度开展全险种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强化人防、制防、技防和群防“四防”协同,强化各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共同努力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另一方面,社保基金监管点多面广,仅凭周期性的专项治理难以形成长效化机制。应持续加强基金监管法制建设,比如,不妨考虑将“社保诈骗罪”写入刑法,明确打击目标。同时,还必须不断完善一体化监管体系。

(陈文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