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3月2日电(祁增蓓)记者2日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落实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好“中华水塔”。
《实施意见》指出,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应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聚焦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措施,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流域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协同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基础防治等14项重点任务,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打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久战。
《实施意见》要求,青海省检察机关要聚焦可可西里、扎陵湖、鄂陵湖、阿尼玛卿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重点办理非法猎捕重要物种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建立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繁殖地公益司法保护基地,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基地建设。
同时,聚焦黄河、长江、澜沧江青海领域三大干流,依法严惩破坏水源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坚决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滩涂围垦、破坏水土保护等环境资源犯罪。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青海省检察机关要积极保障建设“四地”,依法办理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盐湖资源利用产业集群、无机盐化工产业基地和国家“两碱”工业基地等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对涉及打造清洁能源生产大省、清洁能源用能示范省、清洁能源输出大省和发展新能源制造产业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办理在大力发展高原极地旅游,打造三江源溯源之旅、雪山探秘之旅、国家公园生态体验之旅等世界级生态旅游精品线路过程中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办理涉及农田残膜回收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农田残留污染物治理力度,服务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