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3月23日电 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对外公布。规划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提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督导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氢能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氢能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推动地方结合自身基础条件理性布局氢能产业,实现产业健康有序和集聚发展。
二是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聚焦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在氢能规范管理、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创新、氢能产业多元应用试点示范、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打造氢能产业发展“1+N”政策体系,有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三是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在供应潜力大、产业基础实、市场空间足、商业化实践经验多的地区稳步开展试点示范。支持试点示范地区发挥自身优势,改革创新,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在完善氢能政策体系、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考核机制,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发展。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运用科技化手段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化、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
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开展氢能制、储、输、用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筑牢氢能安全利用基础。加强氢能科普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六是做好规划督导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划实施中期,根据技术进步、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结合规划成效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后续任务工作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