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8日获悉,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立法、强化司法、严格执法、技术标准、社会监督等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夯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基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意见》提出,力争到2023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种业自主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我国种业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但套牌侵权的假种子、实质相似的“仿种子”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种业自主创新,也给农业生产用种带来潜在隐患,严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近几年随着种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品种选育步伐不断加快,品种数量不断增多,较好满足了农业生产用种需求。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模仿育种、修饰改良等现象较为普遍,品种低水平、同质化严重,特别是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在监管执法中存在调查取证难、立案查处难、移送判定难等问题,严重影响种业创新环境,业界对此反映强烈。”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着力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激发育种原始创新活力、调动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对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法律法规制修订,夯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三是强化技术和标准支撑,提高品种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大种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是推进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种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突出重要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加强种子企业和市场检查,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强化制种基地监管,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种业销售新模式新业态监管,针对近年来利用电商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狠抓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
《意见》还提出,推进社会监督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