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8日公布《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21条举措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精准高效的服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若干措施》通过优化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登记服务,更好释放名称、住所资源,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其中,畅通新兴行业名称申报渠道,动态维护新兴行业用语表述库,提供名称智能比对服务。
《若干措施》兼顾发展与规范,帮扶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明确将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专业支撑服务;加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若干措施》提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和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若干措施》营造平等发展的市场环境。重点围绕与民生联系紧密的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行业,着力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并重点查处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若干措施》着力构建数字服务新生态,提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职能化水平,重点打造“全程网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移动可办、智慧秒办、免申即办”的市场监管部门数字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协同、智慧便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