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三家公司与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视听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良品三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案件非诉保全审查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三申请人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赛事相关节目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被申请人未经授权通过“电视家”APP提供涉案节目内容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三申请人向法院申请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未经许可提供涉案内容并以此为宣传点吸引用户下载其APP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能性极大。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予以支持,并裁定被申请人三家公司立即停止提供第24届冬奥会赛事节目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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