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瑞士奢侈品牌BALLY关联公司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1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4085.5元。

处罚详情显示,经查,当事人总公司进口Bally Schuhfabriken AG女装针织上衣成本单价为1904.5元,当事人门店共配货7件,销售1件,单价5990元,利润为40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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