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分别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990元和2600元。具体处罚事由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一款面包服(羽绒服),经检验,该产品含绒量、绒子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

股权穿透图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张奕(张大奕)和大奕(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分别持股99%、1%;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如涵电商关联公司杭州涵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张奕为后者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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