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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友婷)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小学生游戏充值的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法院判决游戏公司退回10073.6元。

据介绍,为了方便联系,陈芳兰将家中的一台旧手机留给10岁的孩子睿睿使用。睿睿偷偷玩起了手机系统自带游戏中心里的一款游戏,还学会了充值买游戏道具。近一个月,陈芳兰频繁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短信,察觉有异。得知真相后,她找到运营该款游戏的公司,并要求退款被拒,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转账充值的10073.6元。

“游戏公司作为网络游戏经营方,理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陈芳兰说。游戏公司则认为,“孩子瞒着父母充值责任不在公司,是家长的疏忽,家长不应该把过错都归咎于公司。”

承办法官认为,睿睿年仅10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短时间内给游戏充值万元,确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与陈芳兰一一核实孩子游戏时间、充值方式、消费金额等细节后,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沟通中进一步了解到,公司对充值行为是否是孩子的自主行为始终存疑,有成年人以未成年人名义恶意诉请退款的担忧。调解员将游戏公司的疑虑转告陈芳兰后,她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睿睿独立登录游戏页面、进行游戏对战、完成游戏充值,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经调解员反复细致沟通,游戏公司最终同意退款。陈芳兰自愿撤回起诉。

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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