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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今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就《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进行解读。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住宅品质提升文件的升级版。早在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此次《规定》在试行稿的基础上从128条增加到172条,以群众反映较多的质量和品质问题为导向,在试行稿基础上继续补短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世福:规定了将商品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将商品住宅建筑设计、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施工质量品质提升和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要求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商品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依据等内容。
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省内率先推行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标准,将新兴的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住宅建筑实践,成为此次《规定》的最大亮点。《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是指导淄博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品质的方向性文件,旨在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小洋
编 辑:吉玉爱
值班主任:靳学功
编 审: 杨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