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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使用剪辑软件在导出视频时收费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趣某公司经营的某剪辑软件原为免费软件,后该公司将软件的部分服务项目调整为收费。梁某支付的9.9元可认定为其遭受的损失,应向其退还。(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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