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武银罚字〔2022〕第24号-26号)显示,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存在2宗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该行罚款46万元。 

时任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曹文利对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曹文利罚款1.6万元。 

时任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黄旭对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黄旭罚款1.3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5%。 

以下为处罚原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