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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及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因涉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合计被罚没超1.34亿元。
具体而言,招商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13条违法行为,被央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69万元,罚款3423.5万元。
招商银行上述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侯伟荣、庄东燕、刘加隆、钟德胜、夏样芳、武越、姜然、陈晨、唐芳、杨法德共10人被警告,并分别处以14.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银罚决字〔2022〕12号显示,广发银行因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9项违法行为,被央行警告,并罚款3484.8万元。
同时,广发银行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夏金、顾佳伟等12余人分别被处以8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银罚决字〔2022〕25号显示,银联商务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条码支付业务管理规定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9项违法事实,被央行警告,并合计罚没6531.73万元。
因对银联商务上述违法事实负直接责任,姜宇、张靖文、于震、高同裕被警告,且前述三人分别被罚5万元,高同裕被罚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