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日讯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云科技”,688365.SH)昨晚发布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光云科技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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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光云科技发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7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电商SaaS行业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完善大商家业务布局,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能力和多产品协同布局,加强公司在电商SaaS特别是大商家SaaS领域的品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光云科技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光云科技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2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24824684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
光云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光云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光云科技实际控制人谭光华直接或间接持控制公司57.5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数量为24824684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谭光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光云科技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春晓、刘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