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688223.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2月6日,晶科能源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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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陈昶、张世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晶科能源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产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022年1月26日,晶科能源在上交所科创板上会,公开发行20亿股,发行价格为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2,285.17万元。
晶科能源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多372,285.17万元。晶科能源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600,000.00万元,用于“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晶科能源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陈昶、张世举;中信证券任联席主承销商。
晶科能源IPO发行费用总额为27,714.83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23,000.00万元。
晶科能源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6,000.00万元到29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1,859.01万元到181,859.01万元,同比增加133.05%到159.33%。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0,000.00万元到28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96,940.96万元到226,940.96万元,同比上升371.17%到427.71%。
2021年,晶科能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140.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059.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