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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对于居民生活与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意味着此次调整没有涉及居民生活与农业生产用电。
□ 山东省居民家庭可以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就是“错峰用电”,但需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
最近,网上一条“济南电费缴纳方式将由阶梯电价改为分时电价”的消息引发关注。消息称,分时电价因为时段有别,电价差距很大,居民生活用电要算好时间,可以省不少钱。这种说法是真的吗?
国网山东电力营销部营业处王旭东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第一档为0.5469元/度,价格没有上涨。
记者查询发现,6月1日起,电价开启了新一轮调整,当天开始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对于居民生活与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意味着此次调整没有涉及居民生活与农业生产用电。
“根据近期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价调整对象是工商业用户,济南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网上流传的说法不实。”王旭东说。
国网济南供电公司电价专责陈希介绍,当前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每年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为每户每年用电2520度及以下部分,每度电是0.5469元;第二档为每户每年用电2520度至4800度的部分,每度电是0.5969元;第三档为每户每年用电超过4800度部分,每度电是0.8469元。
什么是分时电价,具体如何定价?“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是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度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国网山东电力营销服务中心吴雪霞说。
居民家庭能否选择分时电价?吴雪霞表示,居民家庭可以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就是“错峰用电”,但是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目前,山东省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是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对于普通居民普遍关注的“选择分时电价是否更实惠”的说法,吴雪霞说,对于多数上班族来说,选择分时电价无疑会更省钱,至于能省多少则需要具体测算。为了方便居民测算,国网山东电力在“网上国网”手机APP上开发了“惠用电”便民服务功能,该功能拟于近期上线。届时,居民可一键测算出分时电价实施前后的电费差距,根据测算结果自行选择是否办理分时电价业务。 (经济日报记者 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