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688629.SH)今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华丰科技报23.11元,涨幅149.57%,成交额10.17亿元,换手率93.76%,振幅60.15%,总市值106.54亿元。


(资料图)

华丰科技是我国率先从事电连接器研制和生产的核心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从事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华丰科技的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三类:防务类连接产品、通讯类连接产品、工业类连接产品。

华丰科技控股股东为长虹集团,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7.19%的股份,并通过军工集团和长虹创新投间接控制公司11.8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9.0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绵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虹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丰科技于2022年12月13日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07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说明,通过NRE订单方式与华为展开合作研发,就与华为相关技术及产品接受排他限制及价格限制,对华为以较低毛利率水平进行产品销售,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及交易,该等交易是否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持续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的现有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说明发行人的防务类连接器产品收入的可持续性;(2)说明发行人为规避主要客户对其相关技术及产品施加的限制而展开新品研发的进展情况;(3)结合通讯业务领域“光进铜退”的发展趋势,分析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改变技术路线的可能性,说明该等潜在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通讯业务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非寄售模式下,客户签收或验收单的签署时间与收到客户通知相关验收的时点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以收到客户通知相关验收的时点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华丰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9,148,924股,发行价格为9.26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鹏、黄学圣。

华丰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4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9569.86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7,578.48万元,分别用于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为6,883.57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4,586.86万元。

申万创新投(为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0%,即3,457,446股,获配金额为32,015,949.96元。申万创新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020年至2022年,华丰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2,294.55万元、83,133.09万元、98,398.58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04.84万元、7,325.83万元、9,656.9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63.80万元、7,553.69万元、9,878.3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25.96万元、4,727.23万元、7,172.98万元。

上述同期,华丰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0.45万元、10,044.07万元、10,991.3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645.35万元、86,174.28万元、98,606.44万元。

2023年1-3月,华丰科技营业收入17,830.01万元,同比增长20.11%;净利润1,114.25万元,上年同期为-434.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21万元,上年同期为-36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45万元,上年同期为-909.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51.20万元,上年同期为-8,419.25万元。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46,000万元至51,000万元,较2022年同期变动约为-5.12%至5.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3,350万元至3,800万元,相较2022年同期下降约17.59%至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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