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2 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作专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合计向银
行提供最高额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2022年期间,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累计发生额为114,763.7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的担保余额为 75,623.4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87%, 全年实际担保余额未超年
度批准额度。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
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担保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担保事项经
过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规情形, 我们
在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的同时,也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已定的风险防范
措施,并进 一 步加强对各子公司的业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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