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男子离婚330万元房产只得2.8万元,这样判决是否符合规定?一、男子离婚330万元房产只得2.8万元是什么原因?有一名男子在和自己妻子离婚的时候,对价值330万元的房产进行了一个分割,但是这名男子最终只拿到了2.8万元,对于这样的结果,男子不能够接受,但是在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男子最终也只拿到了2.8万元的分割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这个房产是双方在婚后购买的,但是买的时候首付100万元是由女方的母亲所支付的,而且事后双方还进行了一个公正表示,女方在这个房产的所有权上占99%的份额,之后两个人共同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这名男子就拿到了2.8万元。
2、二、这名男子能接受这样的判决吗?这名男子对于法院这样的判决自然是觉得不能够接受,但是法院是在经过两次审理之后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男子也没有办法再去反驳,并且我们大家知道,男子再买这栋房子的时候,首付他没有拿钱还贷,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去还的,所以很显然,他并没有对这个房产付出太多,因此它也不能够妄想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拿到更多的钱,就算不能够接受也是他理所应当应该得到的,只能说这名男子,他还是有一些贪心的,想要拿到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过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不会支持他无理的要求。
3、三、怎么看这件事?这件事情我们就能够看到,法院在审理的过程当中是根据实际情况去做出一个判定的,考虑到买房的时候出资的比例去做判断,这名男子再买房的过程当中没有出首付,所以他对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占的份额自然小了很多,但是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也看到了人的贪心确实是非常大的,就算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也想要分一点,特别是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是有很多的人,他想拿到不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但是法院很显然是不会支持这种无理的要求的,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去做一个判断,所以希望这些心存侥幸的人还是应该要安分守己的,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去争取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4、应该说是非常符合规定的吧,因为两个人在婚前就有协议,一切都是遵照协议来执行的。
5、男子离婚330万元房产只得2.8万元,这样判决符合规定。
6、因为有自愿达成的共同房产协议,房产所占份额约定。
7、这样的判决是符合常理的,因为这个男的属于是入赘结婚,且在买房子的时候他也指出了相应的两万八,所以他只能获赔两万八。
8、这个判决是符合规定的,因为结婚的时候买房子这个男人出资很少,占的份额很低。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