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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西宁8月28日电(祁增蓓)“《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首部包虫病防治地方性法规,其制定出台旨在以规范包虫病防治的‘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大问题’。”28日,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玲在《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
袁玲介绍,青海省是中国包虫病流行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根据2012年中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显示,包虫病在青海省39个县(区、市)人群、家畜和野生动物中都有流行,尤以六州牧业地区最为严重,该省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为0.63%,远高于中国平均水平,严重危害着青海省农牧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悉,该《条例》共25条,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确立了包虫病防治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构建了群防群控的包虫病防控体系,细化了宣传防治知识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对患者救治救助的保障机制,完善了阻断包虫病传播途径的管理措施。
近年来,青海省通过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落实落细,截至2022年底,青海全省累计开展人群包虫病筛查488.83万人,确诊患者救治覆盖率100%,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至0.14%,包虫病严重流行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不论是从包虫病高发态势来看,还是从多年防治经验来说,青海省出台中国首部包虫病防治地方性法规,把包虫病防治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都是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有助于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科长马霄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