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第一部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

说明:1.阜沙镇户籍生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6月1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我镇各幼儿园或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填报),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2.上述的第二、三类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五类人员)》,于2023年6月1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一年级新生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7月中下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心小学:阜圩居委会、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阜沙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电话:0760-23403523。

(二)牛角小学: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电话:0760-28159315。

(三)罗松小学:罗松村委会(含集体户,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生除外),电话:0760-23406172。

(四)丰联小学: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电话:0760-23400581。

(五)自主选择一所小学: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

说明: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若选择牛角小学、罗松小学、丰联小学入学,其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前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即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的学生,若选择阜沙中心小学入学,则无需填报上述登记表);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前到牛角小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小学门卫室。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

2.登记方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幼儿园为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下面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可填报4个民办学校志愿(无需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若不报读民办学校,可不填报志愿,由本镇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教体中心于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本镇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我镇根据学位分配办法,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镇公办学校于7月18日前(具体安排见附件2)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二部分

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

说明:上述的第二、三类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五类人员)》,于6月1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按划定范围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7月中下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学:①阜圩居委会(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的学生除外);②阜沙村委会1、2、3、4、12、13、14、15小组(该村5、6、7、8、9、10、11、16小组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③阜沙村集体户;④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⑤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⑥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⑦罗松村委会1、2、3、4、5、6、7、18、19小组。

(二)牛角中学:①阜圩居委会(仅为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的学生);②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③牛角直街;④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⑤阜东村委会;⑥罗松村委会8、9、10、11、12、13、14、15、16、17小组及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珑玥壹号的学生;⑦罗松村集体户;⑧阜沙村委会5、6、7、8、9、10、11、16小组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

说明:1.罗松村委会1、2、3、4、5、6、7、18、19小组户籍,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前到阜沙中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学门卫室。2.以下两类学生(阜圩居委会户籍且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壹号,报读初中一年;阜沙村5、6、7、8、9、10、11、16小组户籍,报读初中一年级)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前到牛角中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中学门卫室。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

2.登记方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须在上述时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小学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读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摇号录取,可不填报志愿,由我镇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教体中心于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本镇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我镇根据学位分配办法,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本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本镇安排入学。

2.本镇公办学校于7月18日前(详见附件3)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第三部分

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目前,我镇有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中山阜沙鹏诚学校,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持有阜沙镇(直升计划生除外)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我镇鹏诚学校的招生计划见本方案)。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三)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各镇街要在6月5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新生录取。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用于补录(我镇鹏诚学校小学一年级只有属地镇街计划,若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不划入属地外计划;初中一年级有直升计划及属地镇街计划两种类型,直升计划若有剩余学位,划入属地镇街计划,若属地镇街计划有剩余学位,不划入属地外计划)。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体中心。

(五)入学注册

1.注册时间:民办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2.注册流程:被我镇鹏诚学校录取的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携带以下证件亲自到鹏诚学校招生办公室完成注册登记。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交复印件;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中山市社会保险记录;

(4)《中山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家长可在“粤苗”APP下载打印);

(5)初中一年级新生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调档凭证。

备注:法定监护人应按鹏诚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六)补录。鹏诚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补录学生为符合阜沙镇属地镇街计划的学生),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7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符合阜沙镇属地镇街计划的学生,可在8月16日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体中心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阜沙鹏诚学校地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锦绣路73号

(二)联系电话:0760-23452360

附件(请扫二维码查看)

1.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小学一年级)

3.各类儿童少年入学注册提交材料一览表(公办初中一年级)

4.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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