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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激励枣庄市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事业,近日,枣庄市出台了《关于落实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要确保持有《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枣庄)》的献血者本人可以享受“三免政策”的出台目的,指出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主要涵盖奖励对象、奖励内容、办理程序三方面内容。奖励对象为在枣庄市荣获三类奖项的献血者本人,一是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30次、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终身荣誉奖的表彰;二是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表彰;三是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及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捐献者,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特别奖。

符合以上条件的献血者本人可通过“枣庄市民卡”或“枣庄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荣誉卡申办”线上申领平台,包含卡片申请、补办卡片、申办进度查询等功能,审核合格后办理“荣誉卡”,统一寄送至无偿献血者或无偿献血者到取卡地点自行领取。领取《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枣庄)》后在枣庄市可享受“三免政策”,“三免政策”则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

《通知》出台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将配合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落地,广泛宣传“三免政策”,将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逐条列明,做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清楚政策、明白流程、享受待遇,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到枣庄市无偿献血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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