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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焙甜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将于1月30日再次开庭审理。

据已公开裁定书显示,中影公司诉称,原告早已就“流浪地球”标识在多个类别申请了商标注册,被告上海焙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网店商品标题链接中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的“流浪地球”标识,并且在商品颜色分类中将商品类别直接命名为“流浪地球(星星)”“流浪地球(红旗)”“流浪地球套装1”“流浪地球套装2”等,侵害了原告涉案商标专用权。中影公司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5万元。答辩期间,被告公司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最终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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