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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旺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常熟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旺旺公司诉称,双方约定原告向被告销售商品,销售模式为先货后款,双方每月完成对账结算,2022年1月至6月,原告持续向被告常熟每日优鲜公司供货,被告经多次催告一直迟延支付货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退还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间的商品采购框架合同。被告常熟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作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结欠原告货款444万余元的事实。被告未能按约付款,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常熟每日优鲜公司给付原告旺旺公司货款44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返还原告保证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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