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央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 (记者 金龙)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北证券(000686.SZ)吉林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截图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违法行为类型为《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2001〕26号)第四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26号)第十三条,违法事实为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对其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万元。

央广网记者注意到,这是东北证券近一个月内第六家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罚。

(截图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公告,11月18日,东北证券旗下吉林遵义东路证券营业部和吉林光华路证券营业部同样因为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分别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11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一天内向东北证券下发四张罚单,其中三张分别指向旗下三家营业部,一张指向东北证券。具体来看,东北证券长春西安大路证券营业部、长春同志街第三证券营业部以及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均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分别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东北证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2000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过增资扩股成立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8月,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东北证券”,股票代码为000686。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为23.40亿元。

10月27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2年前三季度营收约39.67亿元,同比下降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75亿元,同比下降77.34%;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2月13日收盘,东北证券股价微涨0.29%报6.87元/股,总市值160.8亿元。

推荐内容